为进一步提升“阳光监督”质效,让党员干部和群众了解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有关内容和要求,公司纪委现制定宣传指南,以便群众有效举报。
一、受理范围
公司纪委按照“归口受理、分级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纪依法按照管理权限受理下列信访举报:
1、对公司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公司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公司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公司监察对象对涉及本人的政纪处分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公司纪委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5、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不予受理的信访举报事项
1、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出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
常见的不予受理事项:
如:民事纠纷、刑事案件、行政诉讼,非法集资、治安处罚、交通事故,劳动保障,征地拆迁,环境保护问题等信访事项不在公司纪委受理范围,请到司法机关、公安机关、仲裁机构或社会保障、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职能部门反映情况。
三、信访举报渠道
(一)来信举报:四川省宜宾市蜀南大道西段34号市建行大楼,中共蓝月亮料免资料大全纪律检查委员会。邮编:644000。
(二)来电举报:直接拨打0831-5958712。
(三)来访举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中共蓝月亮料免资料大全纪律检查委员会信访举报接待场所反映。接待地点:四川省宜宾市蜀南大道西段34号市建行13楼。
(四)网络举报:发送举报材料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信访举报处理流程
第一步:群众举报。党员干部和群众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网络等渠道反映监督对象违纪、违法问题。
第二步:接受、上报。根据信访举报内容,确定本级受理,或上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办理。
第三步:调查处理。公司纪委根据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第四步:结果答复。对实名举报件,在问题办结后,按照规定及时向举报人答复调查处理结果。
温馨提示:对公司纪委已经受理的举报事项,请勿一信多投和越级举报,三个月内不以相同内容重复反映。
五、如何提供规范的举报材料
1、写清楚被反映人姓名、单位、职务、所在地区等信息。
2、分项列举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违纪违法事项、主要证据、涉及人员、涉及违纪违法金额等。
3、有证据材料、照片或包含录音、视频证据材料的光盘、U盘、储存卡的,应列明附件内容。
4、在信尾或落款位置写明举报人的姓名、单位(或家庭住址)、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5、举报内容应客观真实、不得诬告、诽谤、陷害,不得歪曲捏造事实、伪造证据。